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发布日期:2026/7/10 15:56:26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浙江省“十五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打造美丽浙江的重要时期。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美丽浙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等要求,为科学谋划“十五五”我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水平,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一、背景与形势
“十四五”主要工作
“十四五”时期,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以制度完善、能力建设、技术创新、数字赋能为抓手,着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为我省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作出积极贡献。
1.1主要成效
1.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修订《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率先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细化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要求。出台《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通则》等制度规范,为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2.收运网络全域覆盖。在全国率先开展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累计建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点271个、小微危险废物收运单位113家,覆盖90个县(区、市),有效破解工业固废收运不及时、成本高等难题,有关经验写入《生态环境发展报告》,并获得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3.利用处置走在前列。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全国率先开展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攻坚,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到1668.9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降至10%以内,形成多层次、多路径、总量充足、总体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大力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99.6%,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4.数字治理示范领跑。以全域“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完善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创新推进“浙固码”应用、一般工业固废电子转移联单,率先开展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探索构建“跨省转移智能审批”“危险废物交易监管”等特色应用场景,显著提升工业固废治理科学化、智能化和规范化水平。
5.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推动85%以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现提档升级。深化生态环境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的执法联动,持续开展“绿剑”“两打”“生态之江”“剑锋”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工业固废领域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和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不断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1.2存在问题
1.产销矛盾逐步显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持续增长,2024年全省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6729.26万吨,产生强度0.22吨/万元,高于国家“无废城市”进展评价指标要求。受建材市场需求影响,粉煤灰、炉渣等大宗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空间收窄,产生和利用之间阶段性不平衡更加突出。
2.利用处置仍有堵点。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分类与末端利用衔接不畅,利用处置过程存在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产能闲置问题较为突出,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为47.8%。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运行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存在设施老化、工艺落后等问题。
3.环境风险依然存在。部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有发生。部分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有的副产物管理边界仍不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统一监测、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智能预测预警、物联感知和科学决策支撑等能力存在不足。
“十五五”形势分析
“十五五”时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的关键时期。我省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打造美丽浙江,固体废物治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治理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部署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了新时期固体废物治理顶层设计。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必须从美丽中国战略全局出发,紧扣“双碳”牵引,聚焦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治污、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着力提升工业固废源头管控水平、高值化利用水平与无害化规范处置水平,降低处理能耗与碳排放,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2.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赋予工业固废治理新课题。
省委、省政府站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新起点上,作出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打造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强调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息息相关,必须加快提升治理能力水平,统筹抓好“硬件”和“软件”建设,锻长补短、治转结合,为更高水平生态省提供有力支撑。
3.人民群众新期待对工业固废治理提出新要求。
当前公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望值持续提升,对身边的固废非法倾倒等问题“零容忍”,工业固废治理领域必须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关切,构建完善社会行动体系。以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为抓手,形成“人防+技防”的高效监管网络,提高问题发现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将治理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充分发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牵引作用,大力弘扬“无废”理念,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政府、企业、公众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4.科技创新突破为工业固废治理开辟了新赛道
随着新质生产力的孕育发展,绿色化、智能化的环境治理成为时代潮流。一方面,工业固体废物领域高值化利用等技术持续突破,推动废物从低值利用处置向高价值材料回收跃升,促进企业向绿色低碳新材料方向转型。另一方面,随着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物联感知等数字技术发展应用,支撑监管从“人防”向“技防”跨越,实现全域精准监控与设施智慧运行。面对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新兴固体废物等影响,亟需强化科技创新、数字赋能,推动治理模式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变革。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要求,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和打造美丽浙江,坚持创新驱动和数字赋能,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牵引,以防控环境风险、管控产废强度、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匹配度和高值化利用水平为着力点,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着力打造“浙里无废、美丽家园”金名片,为浙江在美丽中国建设中走在前作示范提供坚实保障。
规划目标
1.主要目标
到203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有效控制,利用处置设施全面升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突破,构建结构合理、布局优化、技术领先的利用处置体系和多跨协同、无感严管、精准精细的智慧监管服务体系,持续在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智慧化监管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走在前列、先行示范。
2.主要指标
备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2025年数据尚未形成,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2025年为7.1%。
三、重点任务
以数字赋能为牵引,构建更加智慧化的环境监管体系
1.着力提升智慧监管服务效能
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应用,持续迭代升级省固废系统,开发拓展特色场景应用,实现审批、监管、预警、服务等功能一体化集成。优化提升“天眼清废”应用,增强省固废系统问题发现和预警功能,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可追溯的预警监控网络和闭环处理机制。创新推进“无废宝”等特色应用场景,探索建立集交易中心、管理工具、数据服务为一体的全链条智慧化服务平台。
2.全面提高一般工业固废数字化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推动产废企业在省固废系统如实填报一般工业固废相关信息。完善省固废系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模块,强化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覆盖率和规范执行率。
3.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数智监管
深化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管理,探索液态危险废物、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等特殊管理模式,到2027年,基本实现全省危险废物相关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全覆盖。针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污染物监测数据、利用处置数据、视频监控等实时监控分析能力,打造全链条、全时段、全要素的闭环数智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焚烧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装树联”,推广智慧填埋技术。
以资源循环为关键
4.深化工业固废高值化资源利用
拓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回填等消纳路径,推进煤基固废跨区域协同利用,支持制备高性能混凝土掺合料、陶粒、微晶玻璃等高值化利用项目示范,开展制砂尾泥等回填利用试点。制定飞灰处理产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标准。推动氯碱行业加大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力度,引导危险废物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降低填埋处置量。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提质扩面,拓展长三角区域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
5.优化利用处置能力结构布局
优化调整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更新协同处置名录。每年开展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5%以内。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升治理行动,依法淘汰经改造仍不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完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量化评级分档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鼓励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集团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建设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支持危险废物转移至高水平企业利用处置,到2030年,培育打造20家国内领先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6.推进工业固废减污降碳协同
推进石化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技术工艺改造,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新模式。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制燃料棒(RDF)应用途径。落实和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引导工业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7.提升新兴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水平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废旧光伏组件、风电叶片、动力电池等新兴固废智能化拆解、高值化利用。在废旧动力电池领域,重点推动智能化精细化拆解、湿法全组分资源化回收等关键技术创新应用。在废旧光伏组件领域,重点推动高压研磨拆解、全自动物料分选等技术创新应用,实现光伏组件中材料的高效分离回收利用。在风机叶片领域,重点推动高温裂解、化学回收和物理破碎分选等技术研发,推动裂解产物在建材、路基材料等领域应用。
以绿色低碳为导向
8.推动源头精细减量
建立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控制为主、产生总量为辅的双控制度,加大电力企业源头减量力度,严格控制电煤硫分灰分,提高电煤热值,降低灰渣比例,2030年,基本实现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动态平衡。以石化、化工、印染、电镀、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节能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开发、推广和应用低废无废技术和工艺,从源头降低固废产生强度,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优化企业废水废气等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减少难处理的废盐产生。支持矿山开采企业采取先进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产生。
9.严格生态环境准入
鼓励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发展。严控“产业链条短、深加工程度低、产废强度高、综合利用能力低”的产业发展模式,优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结构与布局。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环评中副产物与固体废物属性判定、产生量预测、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从严审批产废量大、处置难、需跨省处置的新增项目。
以分类规范为抓手,构建更加集约化的收集转运体系
10.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分类规范管理
研究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指南,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探索简便易行、规范有序、风险可控的分类管理模式。拓展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监管,加强外省转入工业固体废物跟踪检查,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转入贮存、处置。到2030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率达到80%。
11.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
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建设指南,明确收运单位建设运行管理要求,强化数字化溯源能力建设,加强废玻璃等低价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兜底收运保障。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收运体系融合发展,积极开展“多网融合”试点,创新探索共建共享、科学分类、精准管理的新型收运模式,打造覆盖全面、运作高效、监管严密、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固废收运体系。
12.打造小微危废收运浙江模式
修订小微收运单位“分级评价”标准,加强结果应用,提升小微收运单位物流包装标准化、仓储智能化、管理规范化和运营数字化水平。科学设置收运单位数量、收集区域范围和收集规模,适时引入竞争淘汰机制,推动小微产废企业“应纳尽纳”,实现规模效应和就近服务。发挥小微收运单位延伸服务功能,加强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管理。
以监管执法为重点
13.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以医药、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副产物、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产物排查与监测,严控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研究制定工业企业副产物环境监管政策,严防工业固体废物以“副产品”名义逃避监管。加强工业污泥利用处置监管,严控土地利用方式消纳。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规范危险废物许可证审批流程,开展许可证审批事项抽查。严格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监管,防控长距离运输环境风险。加大危险废物鉴别报告抽查复核力度,建立鉴别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及惩戒制度。完善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机制,优化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和污染隐患整改闭环机制。统筹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问题整改闭环机制。
14.加大督察执法力度
将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作为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将工业固体废物监管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公安、检察、法院的司法联动,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形成高压震慑。深化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合作,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和应急联合响应机制,凝聚监管合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5.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底图”,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强化产废单位(重点、简化、登记)和经营单位(红、黄、绿码)分级分类管理,精准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机制,健全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时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四、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美丽浙江建设等考核体系。建立省级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跟踪,适时开展规划评估,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完善政策法规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固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
加大要素投入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多元化金融政策,争取省级、中央财政资金保障。统筹考虑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需求,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技支持力度,深化产学研用结合,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社会共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无废”理念,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提高全社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意识。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举报和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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